为做好本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组织与实施,根据质量管理类体系文件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2周-第3周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
1) 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总结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 本学期新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3) 各门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和实践教学计划的完备情况;
4) 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体育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
5) 补考积欠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
6)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7) 本单位教学督导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督导计划及督导材料);
8) 线上教学情况检查。
2.教务处走访巡查。教务处将针对部分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及开学前两周教学巡查与督导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走访巡查,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巡查重点:
1) 各类教学质量记录的管理情况;
2) 实践教学的相关材料;
3)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材料;
4)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5) 线上教学组织与保障情况;
6) 教学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等。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内容并形成记录(需要填写质量记录的应按要求填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在9月29日(第三周周三)之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报教务处施晓莉老师)。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在教学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