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2024/02/27 11:08浏览次数:64


为做好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务处联合质管处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周:各教学单位自查

2周: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第二周

星期一下午

航海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伯辉 王国正 徐安喜 教务处 张含玮 韩冰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

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

张伯辉 河 徐安喜 教务处 蕾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

荣 刘善平 葛君山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三下午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荣 刘善平 瞿芳 唐力忻 教务处 蕾  

霆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四下午

人文艺术学院

体育教学部

鲍建成 斌  陈砚池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五下午

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鲍建成 斌  戴立坤 教务处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

1)  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总结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  补考积欠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

3)  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体育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

4)  本学期课程入籍工作准备情况

5) 本单位教学督导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督导计划及督导材料)

2.教务处检查。内容包括:

1)学期教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2)新入职、转岗及兼职教师培训指导情况;

3)期初补考积欠准备情况

4)新学期督导计划准备情况

3.质管处检查。内容包括:

1)2023内审建议项整改情况

2)外审材料准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内容并形成记录(需要填写质量记录的应按要求填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在3月8日(第二周周五)之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报教务处苏文明老师)。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在教学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教务处质管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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