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务处联合质管处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周:各教学单位自查
第2周: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员 |
第二周 星期一下午 | 航海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伯辉 王国正 徐安喜 教务处 张含玮 韩冰 |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 经济管理学院 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 | 张伯辉 黄河 徐安喜 教务处 孙蕾 樊霆 |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 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 | 谢荣 刘善平 葛君山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
第二周 星期三下午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谢荣 刘善平 瞿芳 唐力忻 教务处 孙蕾 樊霆 谢保峰 宫慧慧 |
第二周 星期四下午 | 人文艺术学院 体育教学部 | 鲍建成 周斌 陈砚池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
第二周 星期五下午 | 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鲍建成 周斌 戴立坤 教务处 |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
1) 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总结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 补考积欠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
3) 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体育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
4) 本学期课程入籍工作准备情况;
5) 本单位教学督导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督导计划及督导材料)。
2.教务处检查。内容包括:
1)学期教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2)新入职、转岗及兼职教师培训指导情况;
3)期初补考积欠准备情况;
4)新学期督导计划准备情况。
3.质管处检查。内容包括:
1)2023内审建议项整改情况;
2)外审材料准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内容并形成记录(需要填写质量记录的应按要求填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在3月8日(第二周周五)之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报教务处苏文明老师)。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在教学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教务处质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