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2016/09/21 12:00浏览次数:403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重修、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班级:

 按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从第四周开始安排学生重修和补修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修

1、报名时间:2016921日上午900928日下午500

2、报名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3 报名限制:每生至多可报8且所报课程累计学分不超过30学分

4、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登录学院网站,进入教务处,点入“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学生证上学号)和密码并选择“学生”身份登录。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重修网上报名”,选择课程后在“申请单开班”处打勾。报名时每次选定并提交一门课程,然后再进行另一门课程的选定和提交操作。

二、补修

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补修的课程,无需学生个人报名,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系统生成名单,统一报名,补修课程和重修一并安排辅导和考核。

三、重修、补修形式

1、除任意选修课之外所有类别课程全部安排重修。考虑到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因素,本学期重修、补修课程全部采取学生自学和教师课后辅导答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重修、补修辅导从第八周开始,第十八周课程考试。具体重修辅导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对成绩或学分有疑问的同学请及时与各开课部门教务员老师联系。

2、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把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个学生,确保本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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