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6 年“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6/08/05 12:00浏览次数:572

 

关于做好 2016 年“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精神,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现将《“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2)及2016年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重点教材立项推荐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推荐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10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10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1. 每个二级学院(部)原则上至多推荐2部修订或新编教材。

2. 经评审后学院将向省教育厅推荐3部教材(含修订和新编), 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见附件3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见附件315份。

2 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3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69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办公楼202室),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jmi_jwc@163.com

联系人:樊霆   联系电话:025-86176756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3.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 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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