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0/09/17 09:03浏览次数:374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已于上学期末汇总了申请转专业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现将下一阶段转专业录取工作相关流程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对象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申请转专业并已通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申报名单公示》的学生。

二、录取工作流程

1.第一志愿录取阶段

1)时间:917—921

2)录取流程: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拟定的《转专业录取办法》和《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中的统计,从《学生志愿录取汇总表》(附件2)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接受转专业计划数。

第一志愿按照各专业《转专业录取办法》进行遴选录取,遴选条件中有学分绩点要求(或其他必要条件)的,请参照《转专业学生历年成绩及2019-2020-2平均学分绩点汇总表》(见附件3),需面试的专业通过线上方式自行组织。

第一志愿录取结果请填报至《学生志愿录取汇总表》(附件2)第一志愿录取栏目中,连同遴选相关过程性材料(遴选依据、学生面试成绩等)于9211600前报教务处傅筠老师。

2.第二志愿录取阶段

1)时间:922—923

2)录取流程:

根据第一志愿录取结果,再次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学生。具体流程参照第一志愿录取流程

第二志愿录取结果请填报至《学生志愿录取汇总表》(附件2)第二志愿录取栏目中,连同遴选相关过程性材料(遴选依据、学生面试成绩等)于9231600前报教务处傅筠老师。

教务处将根据第一、第二志愿录取情况组织第三志愿录取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3.公示和录取名单审批阶段。教务处审核汇总各阶段录取结果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0修订)》及各二级学院制订的《转专业录取办法》组织转专业录取工作。

2.各二级保留并存档相关遴选材料。需要面试的专业,面试过程中应录音或录像,并保留记录。

3.教务处将对全校转专业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接受学生反馈投诉;投诉电话:86176902

 

 

                                             教务处

2020916

附件1:转专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第一志愿录取汇总表.xlsx

附件3:转专业学生历年成绩及2019-2020-2平均学分绩点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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