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苏海院〔2022〕32号)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苏海院〔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院级专业和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并启动第二轮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校级专业评估范围:校级专业评估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要求5年内须覆盖所有专业(近3年内开设的新专业除外)。除参加第一轮校级专业评估的8个专业外,各二级专业学院在省高水平专业群范围内至少选择1个专业申请第二轮校级专业评估;
2.院级专业(群)诊改范围:2024年有在校生、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的专业,由所属专业中心具体实施,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开展;专业群诊改要求每5年至少组织2次,具体根据各教学单位制定《专业群建设目标和诊改实施方案》执行;
3.课程诊改范围:2024年及以前已入籍,或已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入籍相关材料的课程,具体根据各教学单位2022年已制定提交的《课程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含2022-2024年课程入籍推进计划)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院级专业(群)诊改
1.2024年11月30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部)成立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专业(群)和归口管理课程的诊改组织工作;
2.2024年12月15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业(课程)中心和专业负责人,对照《专业诊改自评表》(附件1)开展自我诊改,填写《专业年度目标达成情况一览表》(附件2),形成《专业诊断与改进报告》(附件3);
3.2024年12月30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复核(至少含企业专业2人),做出诊断结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并确定初评等级(A、B、C级);
4.2025年1月5日前,分专业诊改和课程诊改两部分总结形成《XXX学院2024年度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总结报告》,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诊改
1.2024年11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按2022年已制定提交的《XXX学院课程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开展诊改,确保每门课程在课籍有效期内(5年)至少完成并通过1次诊改;
2.2024年12月15日前,组织专业(课程)中心和课程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程的自我诊断,形成《课程诊断与改进报告》(附件4);
3.2025年1月5日前,总结反思,纳入《XXX学院2024年度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总结报告》;
4.在各单位自主课程诊改基础上,教务处联合质量管理与智慧校园建设处不定期进行抽样复核。
(三)校级专业评估
2025年1月5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向教务处提交专业评估申请和材料初审。教务处将另行通告关于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的具体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统筹。各教学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诊改工作,由院长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政策研究,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2024年度专业和课程诊改及第二轮校级专业评估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达成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2.细化工作方案。教学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群)建设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和措施,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要承担起“诊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打造专业(群)发展、人才培养“目标链、标准链”为诊改逻辑起点,从专业群、专业以及课程三个层面积极探索实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与质量标准贯标执行的新方法、新路径、新制度,最终构建一个常态化的专业群内部质量自主保证运行机制。
3.按时提交材料。2025年1月5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不含士官学院)须提交《XXX学院2024年度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总结报告》《专业诊改自评表》《专业诊断与改进报告》《课程诊断与改进报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申请表》(PDF),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质量管理与智慧校园建设处备案。其它专门二级学院(部)须提交《XXX学院2024年度课程诊改工作总结报告》《课程诊断与改进报告》(PDF)。联系人:夏小溪,王滢;邮箱jmijwczyjs@163.com;联系电话86176756、86176002。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