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部署,教务处拟于近期启动本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中期检查及验收
(一)申报项目
1.申报指标:每个专业学院限报1个。
2.建设要求:参照《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遴选标准》(附件1)。
3.择优推荐。各专业学院整合专业(群)课程思政资源,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创建申报,制定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方案,按要求填写《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创建申报书》(见附件2),将院级评审结果和申报书报教务处备案(建设周期自定,不超过3年)。
(二)中期检查项目
在建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请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年度检查报告》(附件3),专业学院进行年度检查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验收项目
到期验收项目对照附件1遴选标准填写《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验收申报书》(附件4),由各教学单位组织院级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提交验收申报书和支撑材料,教务处组将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校级遴选。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
1.认定标准。参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附件1)。
2.申报指标。每个教学单位限报3门,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申报书》(附件5)。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示范课程采取成熟一个评审一个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相对成熟的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课程报教务处进行校级遴选。往年有校级以上认定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再重复参评。
三、相关支持与保障
1.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将发放校级认定证书,并按照学校收入分配办法规定参照课程建设予以适当的积分奖励。
2.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的,所在教学单位按20万元/专业的标准在下一年度“教学建设和运行专项经费”“基本经费”中进行奖补。
3.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认定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将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进行推广、展示和交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及示范课通过校级认定是学校推荐省级以上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上述要求在6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联系人:符丽馥、王 滢;联系电话:86176756、86176002;邮箱:jmijwczyjs@163.com。
1.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遴选标准
2.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创建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年度检查报告
4.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验收申报书
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