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构建常态化教学质量保证与运行机制,保障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苏海院〔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第二轮专业评估工作。
一、专业评估批次及范围
根据各二级学院前期提交专业评估申请,本年度专业评估共计6个专业,分两个批次开展现场考查。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开展,评估范围:港口机电与智能控制、船舶动力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
第二批次:2025年9月开展,评估范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电子商务。
二、专业评估实施流程
(一)专业自评
2025年5月20日前,6个专业根据前期已提交的专业自评打分表(附件2)、专业评估申请表(附件3),填写专业自评报告(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邮箱(jmijwczyjs@163.com)。各专业二级学院归档整理好自评报告对应的佐证材料待现场考查用。
(二)专家评估
1.2025年5月22日前,教务处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通过后提交专家现场考查。
2.2025年5月23日-6月13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第一批次现场考查;9月-10月,组织专家第二批次现场考查,具体程序如下:
(1)专家组预备会议。专家组召开内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考查计划和具体的考查步骤,并进行分工。
(2)实地考查。查阅自评报告对应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观摩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活动不少于4次;参观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3)访谈。专家组根据需要会晤包括在校学生、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院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等,必要时还需会晤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
(4)意见反馈。专家组成员向二级学院和专业反馈考查意见与建议。
(5)专家组在现场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向教务处提交“现场考查报告”(附件5)及相关资料。
3.专家组向教务处提交“现场考查报告”(附件5),结论分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等级分A、B、C级三级。
4.教务处汇总专业评估相关材料,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给出最终评估结论和等级。公示期为6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学校正式下文公布结果。
三、其他说明
本次评估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认定级别为“A类”“B类”和“C类”三级。专业评估和等级认定结果将作为省级以上项目申报、二级学院年度基本教学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夏小溪、王滢;联系电话:86176756、86176002。
附件5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现场考查记录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