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5/11/04 03:23浏览次数:374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就相关要求说明如下,并据此同步启动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一、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面向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 因任现职年限短或转评不同职称系列,致使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记录不足5年者。

2. 因上船、企业实践、公派至校外工作等客观原因,致使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记录不足5年者。

3. 对二级学院(部)评价结果有异议,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者。

4. 经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委员会集体审定,认定符合校级教学评价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

2. 二级学院(部)审核

二级学院(部)参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开展教研教辅评价。二级学院(部)请将申请材料、教研教辅评价结果(百分制、经过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与督导科。

3. 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公布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三)提交材料

通过复核的教师,按要求提交至少4段完整的课堂实录视频,每段视频必须连贯,且能完整反映一次课2课时的教学全过程,不得后期剪接加工,视频标准参见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大赛相关标准。

(四)具体实施

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实施,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序号

评价内容

组织形式

评分方式

总分占比

1

说课

申报教师现场解说课程教学设计理念、思路、案例和成效(20分钟讲解+10分钟答辩)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委员会成员现场打分

30%

2

课堂教学

观看教师课堂实录视频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

40%

3

教研教辅

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能力、参与各项教学辅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投入度,以及对专业、课程建设的贡献度和成效等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评价

30%

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根据考评综合得分设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79分60分三个等次,60分以下不计等次。

(五)评价说明

1. 每次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只能应用1次(即作为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使用)。若教师欠缺多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请自行合理规划申请时间,且每次校级教学质量评价时课堂实录视频至少有2段为新增视频。

2. 2026年起,需要开展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请主动提出申请,教务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如需将该评价用于职称评审的教师,申报截止时间为其申报职称前一年的8月31日。

3.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二、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评价实施

(一)提交材料

二级学院(部)2025年11月14日前,提交《XX学院(部)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申请汇总表》《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教研教辅评价结果(百分制、须经过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二)组织实施

教务处将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并通知各二级学院(部)。

通过复核的教师,按要求提交课堂实录视频;教务处组织开展后续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丁兴亚(行政楼213);电话:025-86176143;邮箱:dxywznh@163.com

附件: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docx

2.XX学院(部)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申请汇总表.xlsx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1月4日


版权所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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