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校外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1/11/12 08:00浏览次数:15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2021-2022学年学生校外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外实习工作

学生校外实习含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两类,是我校学生的必修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级全体学生均需参加顶岗实习。2020级部分专业需参加跟岗实习的,参照下列顶岗实习相关规定执行。

1.详细制订实习计划。各二级学院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顶岗实习教学计划,制订详细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要求、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以及顶岗实习工作负责人等。计划应于本学期第12周(12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合理安排实习企业。各二级学院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经学生本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学生可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跟岗实习必须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学生实习岗位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鼓励学生到拟就业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3.规范签订实习协议。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应当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模板见附件3);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二级学院应当督促学生和企业签订协议,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安排未满18周岁学生顶岗实习的,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六)实习考核方式;(七)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八)违约责任;(九)其他事项。

4.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应由教学分管院长牵头成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同时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1名顶岗实习工作专门负责人(人员须报教务处备案)全程指导、共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当在学生实习前做好顶岗实习培训动员工作,将学校顶岗实习相关要求及实习期间学习、安全等方面注意事项宣贯到位。实习期间严格落实实习安排“六不得”、时间工种“三步得”等规定,依法保障实习期间学生的各项基本权利。

2019级学生顶岗实习继续使用“工学云”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学生应按时在平台完成每日签到打卡、按照要求填报实习日志等实习过程资料,学生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线上实习记录的,不能通过顶岗实习考核;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过程管理,加强实习指导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在平台完成相应管理活动记录;顶岗实习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及时在系统提交本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记录。

5.严格实习安全管理。1)严格实行新冠疫情防控日报制度。二级学院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习。顶岗实习工作负责人应自本单位顶岗实习工作启动之日起,根据疫情形势动态变化每日统计本单位在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学生人数并在“工学云”顶岗实习管理平台按时填报。因延误填报造成学校疫情防控出现风险事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实习前应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包括防疫安全(根据学校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疫及报备工作)、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及防骗防诈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督促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务必参加顶岗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3)实习过程中应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实习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及时纠正。(4)学生离校实习前应签订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

6.购买学生实习保险。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顶岗实习协议的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协议约定由企业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二级学院应当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7.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及材料归档。1)严格按照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全过程进行考核,按照学校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认定及登记工作。(2)各二级学院应当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应当包括:(1)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实施计划(教务处备案);(3)学生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4)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JMI/CX/2306);(5)实习日志(系统);(6)实习过程检查记录;(7)年度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总结,每年6月份提交教务处备案)。

8.航海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等水上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可结合专业特点及船上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应当符合各级文件原则性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19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正式使用“中国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二级学院应当将相关工作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

1.系统使用角色

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专业中心主任)、指导教师、应届毕业生等。

2.登录网址

http://jmi.co.cnki.net/

3.账号设置及使用方法

1)指导教师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需添加指导教师账号,请联系教务处统一添加)。

2)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hs+学号。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4.其他

1)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选题、过程材料提交、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修改、查重(不得超过30%)、终稿提交等工作均应当在系统完成,具体操作方法登录系统查询。

2)各二级学院相关工作管理员及指导教师可加入“江苏海院知网毕设qq交流群1038262041”,群中会及时发布有关通知、系统操作视频、解答问题等。

3)各学院在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可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常态化加强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按照要求部署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两项教学活动。

2.教务处将对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并通过两个管理平台随时跟进各二级学院工作进程。

3.教务处工作联系人:苏文明、施晓莉,联系电话:86176143

 

 

 

 

附件:

附件1: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docx

附件2:学生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3:校外实习三方协议(模板).docx

附件4: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5:学生手册.doc

附件6:教师手册.doc

 

 

 

 

教务处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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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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