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务处(公共实训平台管理办公室、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挂靠)职责


1.负责专业建设与管理。制订并推进专业建设规划;制订专业设置、建设标准,建立专业准入、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专业申报、管理与验收;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专业评估;统筹管理与国内本科、中职学校联合办学项目。

2.负责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筹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原则意见;组织开展专业调研与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审核、发布实施。

3.负责统筹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编制教学建设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分解落实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目标任务,并进行绩效考核;统筹推进落实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标准制订与成果认定;组织各类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培育、申报与管理;组织、培育师生技能大赛。

4.负责教学组织与实施。组织编制校历、教学实施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并统筹实施;组织开展日常教学巡查、学期教学检查,处理教学违规行为,教学事故的认定以及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组织教材选用、征订、发放与使用评价,教材代办费的结算;组织期末考试、补考、重修以及积欠重修等校内学业考试;统筹负责全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岗位实习管理。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管理全日制学生的学籍注册,组织学生转专业;负责学生留级、退学等学业处理、休(复)学等学籍异动的管理;组织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管理和发放学生证、校徽、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籍、学历证照。

6.负责学生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组织学生各类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如1+X证书、全日制学生各类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等;统筹学校各单位承接的社会考试考务工作。

7.负责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评价。负责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与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建立校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开展院级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协同教师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8.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统筹课程(含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入籍、诊改等管理工作;组织项目化课程认定,统筹校级以上在线开放课程、通识任意选修课等课程的管理;统筹课程思政建设,负责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日常工作;搭建智慧教学平台,维护平台课程数据与校内各业务系统的互通。

9.负责公共教学资源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管理。统筹、调配校内外教学场所(含智慧教室)、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公共教学资源;统筹公共教学资源的维护与保养;统筹校级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立项与验收;统筹管理中国海事局海船船员评估试点考场;指导、督促全校实验实训场所日常管理与安全工作;负责校级公共实训平台的日常运行、使用、共享并进行监管与评价。

       10.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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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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