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施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第14周-15周(5.22-6.4) | 培养方案微调 生成教学任务 排定教学进程 | 各专业学院 |
2 | 第16周(6.5-6.11) | 审核教学任务 | 教务处 |
排课 | 各专业学院 | ||
3 | 第17-18周(6.12-6.23) | 审定课表 | 教务处 |
下达教学任务 | 二级教学单位 | ||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 | 教务处 |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2.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已经录入完成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和排定课表(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完成签批备案)。
3.排课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实施,通识课程排课需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兼顾双方需求、确保排课的科学性;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第19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4.全部课程(含A、B、C类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排课。
5.自本学期起,已入籍课程全面启用新的课程编码体系。已录入的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编码未更新的,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课程编码。
6.在教务处审定全校课表前,任何教学单位不得向教师发布课表。
7.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对教室使用有特殊需求的(如需在智慧教室排课),需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序号 | 考试类型 | 考试时间 |
1 | 考试课期末考试 | 6月26日-6月28日 (第19周) |
2 | 考查课期末考核 | 6月23日前完成 |
3 |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AB级、四六级) | 6月17-18日 |
(二)工作要求
1.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以及程序文件“考务管理控制程序”等文件执行。
2.各教学单位务必规范试卷审批、考务组织(排考、监考、巡考)、成绩管理以及考生诚信教育等考试全过程管理,确保考试的严肃性。
3.已在超星考试系统完成题库建设的课程,应当按照要求在题库内完成组卷、经二级学院审批后送印。暂未完成题库建设的课程,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完成出卷工作。
4.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顶岗实习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均需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在”完成,包括过程管理材料提交、论文查重、论文定稿上传、答辩成绩录入等内容。系统中无论文相关资料的学生视为毕业论文考核未通过。
毕业论文抽检及评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202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全过程管理均应在工学云系统完成。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归档整理实习三方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学生自主实习申请、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等顶岗实习过程性材料,确保学生的实习材料完整规范。
顶岗实习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能通过该门课程考核。
四、实践教学管理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
1.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30日前提交本学期实践教学管理质量记录(含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下学期《实训(验)室实践教学计划表》(JMI/CX/23—01)、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开出率统计表》(JMI/CX/23—03)、本学期《实训室使用率统计表》(JMI/CX/23—07)等。
2.各教学单位应于学期末开展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报告》连同上述实践教学资料一并提交。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二级学院,应当一同报送整改情况反馈表。
五、新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苏文明(教学运行与督导科),联系电话:86176143;赵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6176969。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