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2024/02/27 11:08浏览次数:1719


为做好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务处联合质管处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周:各教学单位自查

第2周: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第二周

星期一下午

航海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伯辉 王国正 徐安喜 教务处 张含玮 韩冰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

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

张伯辉 黄河 徐安喜 教务处 孙蕾 樊霆

第二周

星期二下午

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

谢荣 刘善平 葛君山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三下午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谢荣 刘善平 瞿芳 唐力忻 教务处 孙蕾  

樊霆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四下午

人文艺术学院

体育教学部

鲍建成 周斌  陈砚池 教务处 谢保峰 宫慧慧

第二周

星期五下午

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鲍建成 周斌  戴立坤 教务处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

1)  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总结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  补考积欠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

3)  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体育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

4)  本学期课程入籍工作准备情况;

5) 本单位教学督导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督导计划及督导材料)。

2.教务处检查。内容包括:

1)学期教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2)新入职、转岗及兼职教师培训指导情况;

3)期初补考积欠准备情况;

4)新学期督导计划准备情况。

3.质管处检查。内容包括:

1)2023内审建议项整改情况;

2)外审材料准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内容并形成记录(需要填写质量记录的应按要求填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在3月8日(第二周周五)之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报教务处苏文明老师)。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在教学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教务处质管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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