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读学生学籍核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4年4月23日— 4月29日
二、核查对象
全体在籍在读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二级学院自查
1.核查方法
二级学院依据教务处系统导出的在读学生名单(见附件1)比对实际在读学生
2.有误信息反馈
若核查有误,请填写“附件2: 学籍核查情况反馈表”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按附件2格式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工作,经学院审批后,于4月29日下班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傅老师处,联系电话:86176902,电子稿发邮箱:420822992@qq.com;
(三)教务处集中处理
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提交的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及反馈。
四、其他事项
学籍核查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老师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