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施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第14周(5.27-5.31) | 培养方案录入 生成教学任务 排定教学进程 | 各专业学院 |
2 | 15-16周(6.3-6.14) | 审核教学任务 | 教务处 |
下达教学任务 | 二级教学单位 | ||
排课 | 各专业学院 | ||
3 | 17周(6.17-6.21) | 审定课表 | 教务处 |
发放教学任务书 | 二级教学单位 | ||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 | 教务处 |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2.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和排定课表(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完成签批备案)。
3. 排课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实施,通识课程排课需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兼顾双方需求、确保排课的科学性;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第19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4. 全部课程(含A、B、C类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排课。
5. 已入籍课程全面启用新的课程编码体系。已录入的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编码未更新的,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课程编码。
6.在教务处审定全校课表前,任何教学单位不得向教师发布课表。
7.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对教室使用有特殊需求的(如需在智慧教室排课),需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2024届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需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过程管理材料提交、论文查重、论文定稿上传等工作。系统中无论文相关资料的学生视为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论文抽检及评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二级学院在期末前提交本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学生保单、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824299641@qq.com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
1.教材征订与选用工作严格执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参见文件。
2.本学期正式使用教务系统线上完成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7日-6月14日,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申报流程。
3.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材库(已录入教务系统)中选定教材。选取库外教材的,原则上应选用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教材或江苏省十四五规划、十三五重点教材,确有必要选用其他教材的,需说明理由。
4.所有新选库外教材及超五年教材均需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并连同样书、本单位教材选用汇总表(含教师用书)、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于6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傅筠86176902、施晓莉86176143、欧洋86176893。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