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2024/12/18 02:5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施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15-17周(12.18-1.5)

排定教学进程

专业学院

排课

2

18-19周(1.6-1.15

审定课表

教务处

下达教学任务

二级教学单位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

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2.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已经录入完成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和排定课表(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完成签批备案)。

3.排课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实施,通识课程排课需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兼顾双方需求、确保排课的科学性;原则上1-2节必须排课,周三下午不排课;因项目化教学改革需要四节连排的课程,需经开课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向教务处提交备案说明;第19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4.全部课程(含A、B、C类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排课。

5.已入籍课程全面启用新的课程编码体系。已录入的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编码未更新的,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课程编码。

6.在教务处审定全校课表前,任何教学单位不得私自对外发布课表。

7.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对教室使用有特殊需求的(如需在智慧教室排课),需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全员、全过程管理,即时收集整理实习三方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等岗位实习过程性材料,每日上报更新实习数据及学生跨省跨境信息。毕业生岗位实习全过程管理均应在工学云系统完成。

岗位实习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能通过该门课程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均需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应在学生离校前完成论文双选、任务下达以及开题等工作,过程管理相关材料及时上传。

三、实践教学管理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于1月13日前提交本学期实践教学管理质量记录(含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下学期《实训(验)室实践教学计划表》(JMI/CX/23—01)、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开出率统计表》(JMI/CX/23—03)、本学期《实训室使用率统计表》(JMI/CX/23—07)等,其他质量管理记录应由二级学院做好存档。

2.各二级教学单位应于学期末开展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报告》连同上述实践教学资料一并提交。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二级学院,应当一同报送整改情况反馈表。

四、年度教学质量评价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本单位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2024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课程教学评价可使用教务系统相关模块进行。

2.各二级教学单位应于1月13日前将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JMI/CX/25—02)、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五、期末教学检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自查期末考试各项工作情况、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督导工作情况,依据学期教学情况撰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督导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学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督导总结应包括学期督导情况、评教评学、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学期督导工作总结等文件应于1月13日前发送到邮箱dxywznh@163.com,纸质盖章版提交到教务处215办公室。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傅筠,丁兴亚,联系电话:86176143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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