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施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第14周(5.26-5.30) | 培养方案录入 生成教学任务 排定教学进程 | 各专业学院 |
2 | 15-16周(6.2-6.13) | 审核教学任务 | 教务处 |
下达教学任务 | 二级教学单位 | ||
排课 | 各专业学院 | ||
3 | 17周(6.16-6.20) | 审定课表 | 教务处 |
发放教学任务书 | 二级教学单位 | ||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 | 教务处 |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2.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和排定课表(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完成签批备案)。
3.排课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实施,通识课程排课需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兼顾双方需求、确保排课的科学性;原则上每个班级优先排1-2节,9-10节不排课,周三下午不排课;因项目化教学改革需要四节连排的课程,需经开课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向教务处提交备案说明;第19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4.全部课程(含A、B、C类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排课。
5.已入籍课程全面启用新的课程编码体系。已录入的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编码未更新的,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课程编码。
6.在教务处审定全校课表前,任何教学单位不得向教师发布课表。
7.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对教室使用有特殊需求的(如需在智慧教室排课),需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2025届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需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过程管理材料提交、论文查重、论文定稿上传等工作。系统中无论文相关资料的学生视为毕业论文未通过。
2.请各二级学院在期末前提交本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含实习总人数,免实习人数,未实习人数,跨省、国(境)实习人数,实习工作遇到困难及应对措施,学生投诉情况等),电子稿发送到邮箱dxywznh@163.com.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
1.教材征订与选用工作严格执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参见文件。
2.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材库(已录入教务系统)中选定教材。选取库外教材的,原则上应选用国家“十四五”规划教材或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教材,确有必要选用其他教材的,需说明理由。
3.所有新选库外教材及超五年教材均需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并连同样书、本单位教材选用汇总表(含教师用书)、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于6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关于组织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丁兴亚、施晓莉86176143、欧洋86176893。
教务处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