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2026/05/18 10:34浏览次数:39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发挥大赛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提高我校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备赛水平,特举办2026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

一、参赛对象

技能大赛参赛对象为我校全体师生。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动员,做到应赛尽赛,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氛围。

二、比赛时间

2026年5月-11

三、赛制安排

大赛实行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

  (一)初赛分为专业赛项和公共赛项。专业赛项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具体赛项分别由各二级学院(航海、机电、船舶、经管、信息、邮轮、国防、双创)总体安排自行制定,确保初赛、复赛和决赛有效衔接。学生参赛率不得低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70%。公共课共设置英语、高等数学两个赛项,分别由国教学院、经管学院承办。

(二)复赛以赛道形式进行。赛道设置:交通运输赛道、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赛道、智能装备应用赛道、财经商贸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赛道、文化旅游赛道,赛道对应专业见附件1,根据专业学生数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赛队伍数量,复赛由二级学院承办。复赛形式参照2025年国赛赛道争夺赛方案,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决赛由教务处统筹。决赛队伍从各赛道推荐(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1

组织初赛

2026年5-6

各教学单位

2

组织复赛

2026年7-9月

承办单位

3

组织决赛

2026年10-11

教务处

4

确定2027年省赛参赛赛项

2026年11

教务处

五、赛事说明

(一)初赛阶段

初赛赛项设置要结合专业教育教学实际,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真问题、真场景,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展示真技能。

参赛队伍根据赛项规程要求,以团队或者个人形式参赛。赛项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赛项中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为参赛选手所拥有的清晰、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奖励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二)复赛、决赛阶段

复赛、决赛阶段每个项目比赛时长不超过40分钟,由参赛队伍根据各阶段赛项规程的实际需要确定,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重点突出项目关键环节的技能操作,并进行适当讲解。

六、赛项评分要素

初赛阶段按照各赛项规程中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复赛、决赛阶段从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项目作整体评价,详见各赛项规程。

  七、奖项设置

初赛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伍总数的5%、10%、20%。获奖选手奖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赛项举办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从下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经费中自行支出。教学建设积分由教务处统筹下拨,其中专业赛项按照15/赛项下拨,每个专业学院支持赛项原则上不超过4项(双创学院不超过2项);公共课赛项、军士专项按照30/赛项下拨,其中军士赛项不超过3项。

复赛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赛队伍总数的10%、15%、25%。获奖选手奖状加盖教务处公章。教学建设积分由教务处统一下拨给承办单位,主要用于兑现赛项规程制定、赛事组织等工作量。

  决赛奖项: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占参赛队伍总数的10%、20%、30%。获奖选手奖状加盖学校公章。教学建设积分参照校级竞赛获奖奖励下拨给指导团队。

  优秀组织奖: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过程中要优先支持竞赛内容结合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的项目;优先支持近三年在航海技能大比武、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

(二)本届大赛原则上要为2027年国赛、省赛储备指导团队与选手,各教学单位应组建团队,实施常态化训练。

(三)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动员学生参赛,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在学生中形成比学习、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各教学单位应在初赛赛项申报时做好所需经费预算,参照《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填写赛项申报书(2026版)(附件2、3)、赛项实施方案(附件4、5)、赛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wcjxfw@jmi.edu.cn,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办公楼210。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项经费支出均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纳入各教学单位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经费管理。

(五)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于初赛各赛项结束后2周内,将本单位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比赛签到表,2.原始成绩单,3.参赛明细表附件7)4.网站新闻(含照片),5.赛项实施经验总结(赛项实施经验总结,需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或电子扫描版)。

六)请各教学单位将复赛赛道承办申请表(附件8)于5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jwcjxfw@jmi.edu.cn,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办公楼210。

联系人:李琪、沈琦;联系电话:025-86176905;邮箱:jwcjxfw@jmi.edu.cn

 

附件:

附件1 学校第十届学生竞赛大赛复赛赛道专业对应表.xlsx

附件2 学校第十届学生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2026版).docx

附件3 学校第三届教师技能大赛赛项申报书(2026版).docx

附件4 学校第十届学生技能大赛赛项实施方案.doc

附件5 学校第三届技能大赛赛项实施方案.doc

附件6 赛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 参赛明细表(XX学院).xls

附件8 学校第十届学生技能大赛赛道承办申请表(2026版).docx

 

 

                                                            教务处                                                                                                         2026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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