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和教材子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顺利完成我校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任务,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建设推进与迎接验收工作方案》(苏海院〔2014〕12号)文的相关要求,以及学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的总体安排,示范办和教务处联合计划于2014年12月底左右,组织对所有示范建设的实训条件和教材建设子项目的验收。
请各子项目负责人在12月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其它支撑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02室),教务处将在近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联系人:樊霆 邮箱:jmi_jwc@163.com 电话:86176756
请各示范性建设相关责任部门和相关老师积极准备,按验收申请书(表,见附件)中填表说明要求完善材料,确保验收工作顺利通过。
另: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实训室建设、教材建设项目,也应在12月底前完成验收。
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验收申请书
附:相关附件
示范建设办公室、教务处
20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