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5/06/12 12:00浏览次数:1812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精神,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现将《“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2)及2015年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做好本单位重点教材立项推荐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推荐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2009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7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7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1. 每个二级学院(部)原则上至多推荐2部修订或新编教材。

2.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省重点专业(群)、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及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所在专业等选用的教材。

3. 经评审后学院将向省教育厅推荐3部教材(含修订和新编)。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据申报名额,参照《“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见附件3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见附件315份。

2 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5621日以前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办公楼202室),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jmi_jwc@163.com

联系人:樊霆   联系电话:025-86176756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省教育厅通知下发的比较迟,申报时间非常紧张,所以上述申报材料请自行排版装订成稿后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安排专家评审并经学院批准后将直接报送教育厅,不再另行安排修订和装订。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5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3.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相关 附件

 

 

                                                                                             教务处

                                                       2015.6.12


版权所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电话:025-86176905

标题49

处长办公室:

副处长办公室:

教育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