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班级:
按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从第四周开始安排学生重修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10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3、 报名限制:每生至多可报8门且所报课程累计学分不超过30学分。
4、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登录学院网站,进入教学在线,进入“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学生证上学号)和密码并选择“学生”身份登录。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重修网上报名”,选择课程后在“申请单开班”处打勾。报名时每次选定并提交一门课程,然后再进行另一门课程的选定和提交操作。
二、重修形式
1、除任意选修课之外所有类别课程全部安排重修。考虑到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因素,本学期重修课程全部采取学生自学和教师课后辅导答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具体重修辅导教师、时间、地点及考核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对成绩或学分有疑问的同学请及时与各开课部门教务员老师联系。
2、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把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个学生,确保本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因转专业需要补修的课程,无需学生个人报名,教务处统一在系统生成名单,统一报名,补修课程和重修一并安排辅导和考核。
教务处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