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4/12/17 12:00浏览次数:691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任意选修课是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和潜能,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读的课程。加强选修课的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必要保证。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下学期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分类

      根据学生的职业技能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开设的任意选修课分为3大类: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专业任选课和特色体育课(注:特色体育不对2014级开设)。

二、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系统教授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选择的课程应尽量与本人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2、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门选修课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前四次课教案),经本人所在部门批准。

      2、所在部门批准后报课程所属院部审核,所有选修课程均采取归口管理:

      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类课程归教务处管理;

      ●专业任选课程归各专业所属学院管理;

      ●特色体育课程归体育部管理。

      3各课程所属院部将审核通过的任意选修课《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要求

      1写清楚所申报课程的授课对象。尤其是专业任选课程,请务必标明哪些专业的学生可以把该门课程作为专业任选课。

      2申报的每门课程课时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

      3申报选修课的教师,要提前编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前四周教案,申报时提交给课程所属部门。

五、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积极宣传,鼓励老师根据自身条件开设选修课,以满足学生选修学分的毕业要求,并于1226日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课程申报表和教案等资料院、部留存。

 

联系电话:86176143


附件:1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2 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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