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重修、补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班级:
按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从第四周开始安排学生重修和补修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修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5:00
2、报名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3、 报名限制:每生至多可报8门且所报课程累计学分不超过30学分。
4、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登录学校网站,进入教学在线,点入“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学生证上学号)和密码并选择“学生”身份登录。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重修网上报名”,选择课程后在“申请单开班”处打勾。报名时每次选定并提交一门课程,然后再进行另一门课程的选定和提交操作。
二、补修
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补修的课程,无需学生个人报名,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系统生成名单,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报名,补修课程和重修一并安排辅导和考核。
三、重修、补修形式
1、除任意选修课之外所有类别课程全部安排重修。考虑到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因素,本学期重修、补修课程全部采取学生自学和教师课后辅导答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重修、补修辅导从第八周开始,第十八周课程考试。具体重修辅导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对成绩或学分有疑问的同学请及时与各开课部门教务员老师联系。
2、2017届毕业班不参加本学期重修,第8周直接报名参加毕业清考。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工作另行通知。
3、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6176143
教务处
20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