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艺术(美育)课程为全校学生均需修读限定选修课程。现将本学期2021级公共艺术课程选课及开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修读要求
全校(含士官学院)各专业学生均需按要求完成公共艺术课程学习,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取课程相应学分。
本次选课只针对2021级开放选课权限,课程未完成学习或未通过考核的,需参加课程重修。(公共艺术课程无补考)。
二、课程开课注意事项
1、选课对象:2021级未修读过公共艺术课程的所有学生。
2、选课时间:2023年4月3日12:00-4月5日12:00,选课时间内可改选退选,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可改选退选。
3、开课时间:8-14周根据教务系统里课程课表时间。
三、课程免修说明
基于“课证融通”、“课赛融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贯彻落实我校《学分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具有一定专业艺术特长并达到相应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艺术课程(详见表1)。学生需在完成选课后,于开课后4周内填写《公共艺术课程免修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所在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交人文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敬德楼313),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将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批。
本学期未选公共艺术课程同学不能直接办理课程免修。
表1 公共艺术课程免修条件
类别 | 免修条件 | 认定标准 |
学生竞赛类 | 在校期间参与教育部、省教育厅或艺术专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各项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荣誉 | 详见《学分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具体细则 |
非学历教育证书类 | 在校期间获得行业专项证书(如茶艺师证、播音员主持证等)或文化艺术类通用技能证书(如各类考级证书达到5级以上水平) |
公共艺术课程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6176787,QQ:675984631;
选课工作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86176143
教务处人文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3年3月30日